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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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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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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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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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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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害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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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-8000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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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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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
1.本品應(yīng)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蟲,在開溝播種時將本品均勻撒入后再封溝。 2.產(chǎn)品在花生上,每個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數(shù)為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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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
本產(chǎn)品為有機磷類殺蟲劑農(nóng)藥。采用煤矸石顆粒做載體,對土壤不構(gòu)成污染。具有觸殺、胃毒和滲透作用。對花生的地下害蟲有較好的防治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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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長期使用容易使害蟲產(chǎn)生抗藥性,建議與其他作用機理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2.本品對蜜蜂、魚類等水生生物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(yīng)避免對周圍蜜蜂花期作物的污染,蠶室、桑園和鳥類保護期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3.本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(nóng)藥等物質(zhì)混合使用。4.使用本品時應(yīng)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劑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(yīng)及時洗手和洗臉。5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本品。6.用過的器具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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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癥狀表現(xiàn)為呼吸困難、疲倦、頭痛、惡心、無力、嘔吐、多汗等。不慎吸入,應(yīng)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不慎接觸皮膚或進入眼睛,應(yīng)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誤服則應(yīng)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(yī)院診治。醫(yī)生應(yīng)按有機磷農(nóng)藥中毒急救治療。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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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(yīng)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(fēng)、防雨處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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